淺談《責任勝于能力》1
文章出處:http://vape-uae.com 作者:張麗冰 人氣: 發(fā)表時間:2012年01月10日
最近公司組織參加培訓,內容是楊宗華的“責任勝于能力”,學習完了之后感觸頗深。
對于大多數(shù)人而言,工作,就意味著完成自己的份內事,然后心安理得地拿自己那份薪水。工作既是自己的謀生手段,也是個人對社會的一份責任。一個平凡人,工作日復一日年復一年,上班下班總是忙忙碌碌,似乎也找不到多少不平凡的業(yè)績。
責任有無直接決定事物的成敗,也讓我對 “責任”二字有了更深刻的了解。那責任到底是什么?我們每一個人都在生活中飾演不同的角色,無論一個人擔任何種職務,做什么樣的工作,都對他人負有責任,這是社會法則,這是道德法則,同時也是心靈法則。有些事情并不是需要很費力才能完成的。做與不做之間的差距就在于——責任。愛默生說:“責任具有至高無上的價值,它是一種偉大的品格,在所有價值中它處于最高的位置。”科爾頓說:“人生中只有一種追求,一種至高無上的追求——就是對責任的追求。”
“責任勝于能力”說的好,一個人的工作做的好壞,最關鍵的一點就在于有沒有責任感,是否認真履行了自己的責任。人是生活在群體社會之中,因而人的一生必須承擔著各種各樣的責任,社會的、家庭的、工作的、朋友的等等。人不能逃避責任,對于自己應承擔的責任要勇于承擔,放棄自己應承擔的責任時,就等于放棄了生活,也將被生活所放棄。當一個人意識到自己的責任并承擔起時,責任可以使人堅強,責任可以發(fā)揮自己的潛能,能力,永遠由責任來承載。責任可以改變對待工作的態(tài)度,而對待工作的態(tài)度,決定你的工作成績,“假如你熱愛工作,那你的生活就是天堂,假如你討厭工作,那你的生活就是地獄”。我們在工作中,就是要清醒、明確的認識到自己的職責,履行好自己的職責,發(fā)揮自己的能力,克服困難完成工作,同時要做是使自己的團隊所有的成員,認識到、了解到自己的責任,清楚自己的職責,并承擔起自己所在工作崗位的責任,那么工作就由壓迫式、被動,轉化為積極主動。
責任即榮譽,我非常贊同這個觀點。我深深感到自己應該“為榮譽而戰(zhàn)”!為榮譽而工作,就是主動爭取做得更多,承擔更多的責任;為榮譽而工作,就是全力以赴,滿腔熱情地做事;為榮譽而工作,就是展示你的才華,展示你的無私和無畏;為榮譽而工作,就是自動自發(fā),最完美地履行你的職責,讓努力成為一種習慣。
榮譽是一個最寶貴的財富之一,可稱之為“無形資產”。如果你擁有榮譽,你就可以獲取你想要的財富。相反,一個擁有財富卻失去榮譽的人,不僅不會再獲得財富,連已經獲得的榮譽也會失去。
總而言之,每個人在完善的提高個人素質的同時都應當牢牢記住:“責任勝于能力!”要知道:對履行職責的最大回報就是,敢于承擔責任的人將被賦予更大的責任使命。